1 前言
煤是极不均匀的物质,公司所用煤大多为掺和煤,常遇到夹带矸石的劣质煤增大了煤质的不均匀性,0.2 mm最终煤样(以下简称最终煤样)与3 mm存查煤样(以下简称存查煤样)测定结果之间存在差异。GB/T 213-200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214-2003《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 212-200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标准只规定了同一粒径最终煤样发热量、全硫、灰分、挥发分的重复性限、再现性临界差,未规定最终煤样与存查煤样测定结果允许差。本文通过不同分析人员,对不同批次煤,分别测定最终煤样与存查煤样的发热量、全硫、灰分、挥发分。试验结果可知:当发热量>5000 cal/g时,16批煤测得的发热量允许差<90 cal/g,当发热量在4500~5000 cal/g时,17批煤测得的发热量允许差<130 cal/g,当发热量<4500 cal/g时,17批煤测得的发热量允许差<200 cal/g;当全硫小于1%时,20批煤测得的全硫允许差<0.20%,当全硫大于1%时,18批煤测得的全硫允许差<0.80%;34批煤测得的灰分允许差<1.60%;36批煤测得的挥发分允许差<0.70%。上述试验结论可作为煤炭复检责任方判断的依据,也可作为考核煤分析人员工作质量的依据。
2 实验部分
2.1 仪器
Pφ-BZ多功能联合破碎缩分制样机。
F97-2密封式化验制样粉碎机。
小号二分器。
5E-MACⅢ红外快速煤质分析仪。
2.2 煤样破碎
以每天同一煤商进公司的煤量为一批,将每批煤各采样单元混合为一个总样,全部通过Pφ-BZ多功能联合破碎缩分制样机,制得2份3 mm煤样不少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