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分析了水煤气生产装置中存在的容易造成火灾、爆炸及灼伤、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危险性因素;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及事故树分析方法,对水煤气生产装置进行了危险性评价;提出了应采取的安全对策,以保证水煤气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关键词:水煤气,生产装置,危险性,安全评价
文章编号:1005—9598(2013)—02—0061—04 中图分类号:TQ542.4 文献标识码:B
1 水煤气生产装置存在的危险性分析
1.1 存在的事故隐患
水煤气的生产一般采用间歇周期式固定床生产技术,在气化炉中,焦炭与蒸汽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水煤气。水煤气主要成分为CO和H2,二者共占水煤气总成分的85%以上,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并按照《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2006)的规定,CO、H2和甲烷都属于2.1类易燃气体,无色无味,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或高热会发生爆炸。CO相对密度(空气相对密度=1)0.97,爆炸极限为12.5%~74.2%,危规号21005;H2为甲类火灾危险性,相对密度0.07,爆炸极限为4.1%~74.1%,危规号21001;甲烷相对密度0.55,爆炸极限为5.3%~15.0%,危规号21007。生产水煤气的主要原料焦炭属丙类火灾危险品,可燃物质,其粉尘具有燃爆性,粉尘平均粒径4μm~5μm时,其爆炸下限质量浓度为37g/m3~50g/m3。焦炭高温表面沉积粉尘5mm厚,其引燃温度为430℃,云状粉尘的引燃温度>750℃。以上都说明水煤气生产装置存在易燃易爆危险,不仅如此,水煤气生产装置中的CO属Ⅱ级危害毒物,一旦发生煤气泄漏,就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由于操作环境是高温环境,工艺操作连续性强,设备长期承受高温和内部介质的冲刷、渗透、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