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发改委、商务部日前全文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2007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从新《目录》内容看,修订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外资限制;二是引导外资投向调整,即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在放宽外资限制方面,新《目录》增加了“鼓励类”条目,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其中,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同时,取消新能源发电设备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目录减少11条。
在引导外资产业投向方面,新《目录》在“鼓励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