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内煤炭市场持续低迷、进口量持续大增、各地煤电互保形成的地方保护,国内大型煤企似乎已经开始“有病乱投医”了!
在众多煤企的不断呼吁下,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对炼焦用商品煤和动力用商品煤的灰分、全硫分、全水分都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在“远距离运输和进口动力商品煤”上,提出热值不得低于19兆焦耳/千克(约为4544大卡),硫含量不得高于1%,灰分不得高于25%。并对煤炭进出口企业要求注册资金在五千万元以上,近三年煤炭贸易量在100万吨以上。
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如果“暂行办法”最终出台,将主要限制进口热值低于4500大卡的低卡煤,受到冲击最大的首先是从印尼进口的褐煤。同时,由于加入WTO后“内外平等”,也必将影响国内褐煤的生产和销售,特别是产销量占九成的内蒙古褐煤难免受到冲击。
近日,坊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