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合成氨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中参照采用。本技术政策提出了合成氨工业污染防治可采取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包括清洁生产、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
(三)本技术政策所称的合成氨工业是指以氮气和氢气为原料,通过化学反应生成氨及以氨为原料生产尿素、硝酸铵、碳酸氢铵以及醇氨联产的生产过程。
(四)合成氨工业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提高规模化水平,加快淘汰低水平落后产能,减少合成氨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
(五)新建、改扩建合成氨生产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政策规定,在综合考虑经济成本及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在生态环境敏感地区和严重缺水地区,不宜新建、改扩建合成氨生产装置。
(六)重点控制合成氨工业废水中氨氮及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降低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减少废气排放,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七)合成氨工业污染防治应遵循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源头控污,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倡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