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油价“跌跌不休”之际,国内原油价格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在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日前,财政部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最低征收比率是20%,最高征收比率是40%。业内认为,此次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主要出于石油行业成本不断提升,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企业本身也应该通过套保套利、降低开采成本等措施,应对国际油价波动的冲击。
“暴利税”起征点提高
所谓石油特别收益金,就是人们俗称的“石油暴利税”,是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2006年3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油特别收益金就此诞生,并于2006年3月26日起执行。
有媒体统计,2009-2013年,中石油、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