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正式实施。《办法》对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和使用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
《办法》开始执行后,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其新增加的检测不合格直接退回和微量元素检测对进口煤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阻挡”作用。近几日,进口煤成交一直萎靡,且业内预计,若按此标准严格执行,预计2月份以后进口煤量会大幅萎缩。
“遣退”惩罚杀伤力巨大
横琴煤炭交易中心分析师罗湘梅告诉记者,目前《办法》对市场的影响力很大,因为要求一旦煤炭检验不合格就要整船退回去,“这个对进口商来说,损失非常大。”
“所以目前很多进口商处于观望状态,在等待1月到货的这些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