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革中各地税率逐渐尘埃落定,多个省份的执行税率已出炉。截至目前,河南、河北、辽宁、湖南、广西、山东、贵州的税率已经获批,分别为2%、2%、2%、2.5%、2.5%、4%、5%。产煤大省陕西、山西和内蒙古分别高达6.1%、8%和9%。
早在去年10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微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当时要求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正式从计量征税改为计价征税,同时清理各种相关收费基金;税率按2%-10%从价计征,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但由各省级政府确定的煤炭资源税税率直到今年1月份才陆续公布出来。
记者注意到,煤炭主产区内蒙古和山西获批的煤炭资源税税率最接近于10%的上限,分别为9%和8%;而河南、河北、辽宁等地确定的执行税率均为2%的下限。为什么产煤大省反而执行高税率,这能否真正为当地煤企减负呢?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各地执行税率高低与当地经济对煤炭依赖程度成正比,山西内蒙等地经济高度依赖煤炭,如果执行低税率会严重影响当地财政收入;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