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下简称苏新能源)煤制天然气项目环评报告被环保部驳回,引起行业及舆论广泛关注,苏新能源表示,他们将集中技术骨干力量,按照国家环保部相关要求,完善环评报告,择机再次申报,并将该项目将打造成环保升级版国家煤制气示范工程。
煤制天然气项目环评被不予受理
据苏新能源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7年,当时的项目开发主体徐矿集团便开始进行方案研究。2010年,徐矿集团与新疆自治区就煤制气项目达成了合作协议。2012年,在江苏省国资委主导下,徐矿集团、国信集团、交通控股、苏豪集团、汇鸿集团五家江苏省属大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了苏新能源,全面承继徐矿集团塔城和丰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及后续项目。苏新能源直接受江苏省政府领导,是江苏、新疆两省区《关于深化两地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的执行主体,承担“产业援疆”和“疆气入苏”的任务。
2013年9月,国家发改委核发“同意新疆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苏新能源拿到了首期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的路条,随即开始项目前期工作。
2014年5月28日,该项目在新疆自治区环保厅网站进行环评第二次公示,6月10日,苏新能源召开煤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环保公众调查获得周边单位和个人百分之百支持。
经过精心的准备和严格的层层公示,苏新能源在2014年8月将环评报告上报了国家环保部。同年10月31日,国家环保部于受理其环评申请。然而,时隔三个月后的2015年1月29日,环保部发文不予批准环评申请。
苏新能源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有大型企业,他们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