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下发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评审批意见,要求:太原市全境只能建设“上大压小”或热电联产燃煤发电项目。
以下是通知全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评审批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是我省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的战略之举,是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评审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创优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保部《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保部公告第17号)和《关于〈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4〕252号),严格低热值煤发电环评审批标准,做到依法合规、严格审批、优化程序、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强监管,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审批标准
(一)严格项目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