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改委20日发布了《天津市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天津市2015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计划》明确,力争到2020年,全市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到31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简称“克/千瓦时”),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50%以内,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按照《天津市煤炭清洁利用环保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基本达到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到2020年,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节能和环保改造,其中节能改造后供电煤耗力争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环保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