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煤电联动机制,从4月20日起开始执行对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实施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有说法称此次煤电联动是两年来的首次开启,而另有说法,时隔七年,煤电联动终于再次启动。我国究竟有几次煤电联动,业内人士也都众说纷纭。
首次确认煤电联动规定是在2004年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和通知》,此时的煤电联动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第一次煤电联动在2005的5月。2005年4月12日,发改委官员称煤电联动政策已经制定完毕,4月22日,发改委发出《关于华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次煤电价格联动与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当时电价上调了0.0252元。随之而来的便是第一次虚晃的煤电联动,2005年11月虽然满足了联动条件,但有关部门却并未有所行动。
第二次煤电价格联动终于在2006年5月1日迎来了正式实施,由发改委宣布的煤电价格联动实施方案,全国销售电价从5月1日起平均每度提高2.52分钱。
2008年又连续实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