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发改委核准4个能源电力项目,批复情况如下:
关于凯麻同城燃气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凯麻同城燃气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凯发改呈〔2015〕4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不断加快地方清洁能源使用,切实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同意建设凯麻同城燃气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一、项目建设地点为:凯里市碧炉经济开发区、凯里经济开发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碧波储配(门)站(储配规模200立方米)、炉山调压站;设计压力0.4兆帕燃气管道10公里(碧波储配(门)站至碧波工业园区)、设计压力1.6兆帕燃气管道21.78公里(碧波储配(门)站至炉山调压站)、设计压力1.6兆帕燃气管道17.16公里(炉山调压站至下司镇)、设计压力0.4兆帕燃气管道8公里(凯里经济开发区内),燃气管道总长56.94公里。
三、项目总投资为12577.60万元,全部为业主自筹。
四、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凯麻同城燃气工程(碧波门气站及炉山调压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5〕52号)、凯里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20000201404297号)、凯里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关于对碧波工业园区中石油门气站选址规划方案的审查意见》凯市规委〔2014〕111号)。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整改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六、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和贵州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详见附件)。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关于织金县肥田矿井及选煤厂二期工程(90万吨/年)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对《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肥田矿井及选煤厂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的报告”(织发改呈〔2014〕8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等相关要求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26号)要求,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