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批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天技〔2015〕43号)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项目位于伊犁河北侧约14公里的低山丘陵上,与伊犁河存在约480米高差,厂址所在区域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地表为湿陷性黄土,选址存在较大环境风险。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具可行性,存在事故情况下废水进入伊犁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