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4日-2016年7月1日,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公示《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评估工作细则》。文件显示,为做好《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重大项目,国家能源局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以下简称规划院)对相关省区申报的煤炭深加工项目进行评估。
文件显示,本次评估建议列为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的重大项目,按照项目自身情况并结合各省(区)的规划安排,分为新建项目和储备项目。
(一)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是指评估认为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政策要求,符合《规划》升级示范要求,项目前期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预计“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