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陕西省环保厅正式靖边能化园区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正式作出批复决定。
关于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靖边能化园区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陕环批复〔2017〕283号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靖边能化园区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陕延中能化字〔2017〕56号)收悉。经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2017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地位于靖边能源化工园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煤和油田伴生气为原料,建设180万吨/年甲醇及下游60万吨/年烯烃、30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工程总投资140.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6828万元,占总投资的6.2%。本次环评不包括配套变电所部分,你公司应另行委托环评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以新带老”的要求,你公司在未完成杂盐分类和鉴定前,一期启动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杂盐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二)锅炉烟气排放必须满足超低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