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纳税人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分析称,环保税的征收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引导企业合理排污,环保税征管的难点在于污染排放的测量技术较复杂。
随着明年1月开征时点的日益临近,环保税开征已经进入倒计时。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为了保障这一全新税种顺利开征,目前税务部门正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紧锣密鼓做好开征准备工作,包括交接排污企业信息、税源摸底和信息共享平台征管系统开发等。环保税法实施条例也即将上报国务院审议。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与此同时,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环保税作为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