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批评的内蒙古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煤水合作”框架协议已终止,锡林郭勒盟兴安工业园区及管委会也已被撤销。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今天(2月8日)对外公布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称,已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煤制燃料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除列入国家规划的煤制燃料项目外,“十三五”期间不再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布局煤制燃料项目。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意见说,“呼伦贝尔、兴安盟需重视搞粗放式无序开发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后果。兴安盟与锡林郭勒盟搞‘煤水合作’发展煤化工的动议令人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