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2018年煤电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更加积极稳妥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作者/来源: 日期: 2018-04-23 点击率:1328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更加积极稳妥做好2018年煤电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2018年目标任务
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2018年全国淘汰关停400万千瓦煤电落后产能。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清理整顿现有违规建设项目;对《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新出现的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严控新增产能规模,结合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级,控制煤电规划建设节奏。
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机组2018年完成,西部地区于2020年完成。
二、有力有序有效关停煤电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含燃煤自备机组)。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制定淘汰关停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8年,全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400万千瓦。列入2018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机组,除地方政府明确作为应急备用电源的机组外,应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需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
三、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现有违规煤电项目特别是列入2017年停建范围和缓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