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启动,初始阶段将电力、钢铁、建材、航空、有色、石化、化工、造纸8个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范围。煤制气产业虽然尚未纳入强制碳交易范围,但40亿立方米/年的煤制气项目综合能耗为563.5万吨标煤,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随着全国碳市场范围的不断扩大及国家对企业碳约束要求的逐步提升,未来煤制气项目必然纳入控排范围。随着国际油价的频繁波动,煤制气经济性还有待进一步考察,若不能有效预防碳排放成本风险,将进一步削弱煤制气项目的经济性。
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大同4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项目(以下简称大同项目)为例。该项目利用山西大同地区低变质烟煤为原料,采用碎煤加压气化和粉煤加压气化组合工艺生产粗煤气,经部分耐硫变换、低温甲醇洗净化制得净化气,净化气再经甲烷化生产天然气。项目生产装置包括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烷化装置、硫回收装置、空分装置、冷冻装置、焦油加氢装置等。项目建设总规模为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副产柴油、石脑油、硫磺等合计30万吨/年,年消耗原煤972.64万吨,年用水量1872万吨。该项目以原煤生产天然气及石脑油、柴油、燃料油等副产品,应参照《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下简称《指南》),以该项目范围为边界,核算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该项目生产设施范围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