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目录》列举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包括20类,分别是:硝酸铵[(钝化)改性硝酸铵除外]、硝化纤维素(包括属于易燃固体的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氰化钾、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环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乙醇。
管控措施包括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强化运输管理;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以及其他要求。
通知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