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对地炼、焦化等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从项目办理、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落实三个方面提出了7条要求,严控无序投资,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
会议强调,各市新建炼化、焦化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布局规划、总量控制要求。对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确有必要新建的项目,严格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没有执行产能置换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立项手续,正在办理的要终止办理,已经办理的要依法撤销。对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立即责令停工;已经建成投产的,立即责令停产。对近期顶风作案、违规审批炼油、乙烯、对二甲苯(PX)、焦化等项目,严肃查处,坚决关停。
过去两年,山东省一直在大力压减焦化、地炼、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产能,其中压减焦化产能777万吨、合成氨产能46万吨,关闭退出轮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