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这个地区将不再审批甲醇、乙二醇、合成氨(尿素)、焦炭(兰炭)等新增产能项目
作者/来源:煤化工114论坛 日期: 2021-03-03 点击率:768
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以下石墨电极、钢铁(已进入产能置换公示阶段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除外)、蓝宝石、无下游转化的多晶硅、单晶硅等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在区内实施产能和能耗减量置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耗双控决策部署,确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1.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先行确定2021年全区能耗双控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能耗增量控制在500万吨标准煤左右,能耗总量增速控制在1.9%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下降4%以上。先行分解下达各盟市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待国务院正式下达自治区“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后,及时分解下达至各盟市。
2.严格节能审查约束。强化新建高耗能项目对“十四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