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在官网公布了《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家开发区将作为第一批试点产业园区,在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应以产业园区导则和相关环评技术要求为基础,以探索产业园区层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路径为主要目标。
通知明确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3项工作任务:探索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的技术方法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要点,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开展不同行业、区域尺度上碳排放评价的技术方法(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