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现就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财经委会议等重要精神,深刻认识稳经济、扩内需的重要意义,心怀国之大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二)优化审批,提高效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从环评文件编制到环评审批的全过程保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批效率,便民惠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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