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稍早前已下发。《方案》明确,在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基础上,国家将预留部分指标,对国家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在能耗双控考核中对单列项目能耗量实行扣减。
《方案》指出,单列项目包括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国家安全的重大项目(含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项目),有利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大产业项目,有利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项目等六大类。在符合类型要求的基础上,项目须在“十四五”期间可以投产或达产,同时须纳入国家同意或批准的规划和政策文件,或国家批准的位于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的重大新建煤矿项目等。项目能效、环保指标要达到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并符合国家和地方产能置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
按照《方案》,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对特大型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窗口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拟纳入单列的项目情况开展评估,重点是政策程序合规、项目投产达产时间、 能效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同时对项目逐一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节能监察或国家抽查中发现,存在未批先建等违规建设、能效和环保水平未达到承诺要求、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和环评批复要求、违法违规用能、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核算能耗量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项目,依法从严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 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能耗单列指标将收回。
“十四五”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