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人们更多地关注煤化工发展中的污染及防治问题。随着国务院有关“积极引导煤化工健康发展”指示的认真贯彻,人们有理由期待在煤化工的污染防治方面采取新举措,迈出新步伐,出现新局面。
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三大任务,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环境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环境安全是社会公平与稳定的重要保障,环境改善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
长期以来,我国在积极探索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走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上世纪70年代把环境保护提上议事日程,80年代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90年代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党的十七大将环境保护列为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十一五”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我国的污染治理由被动转向主动,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大转变。将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统一,努力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可概括为:局部地区和行业的部分环境指标有所下降;环境恶化状况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未来的环境保护压力将继续加大。
我国环境问题的成因是综合性的。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特别是重化工快速发展是污染密集产生的历史阶段。此外,由于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忽视环境保护,导致环境问题不断加剧。从环境和资源的角度看,我国以往的经济发展过程总体上具有“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特点。与我国快速的经济发展相比,环境保护的脚步似乎有些迟缓。
造成严重环境问题的原因中有主客观原因,但主观因素占很大比重。一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迟缓。我们多年来一直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即从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但进展迟缓。如果目前这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方式不改变,环境污染严重状况就难以改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党章。这是党和国家对我国发展方式进行重大战略调整的决断。这标志着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己成为全党和国家意志,成为发展的行动指南。
二是法制松弛、监管不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我国环境法治工作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启动,国家己颁布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25部,在主要领域和方面都有了规定。如果按法律、规定去办,现存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应该得到基本控制。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十分突出。实际上一些地方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放在了一边,甚至对依法监管进行干扰。国家对干部的政绩考核过分强调GDP的增长,没有把环保政绩与经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