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件精神,促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2010年拟继续发布第二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编制工作立足当前市场需求,涵盖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广泛使用的工业锅炉、中小电机、配电变压器、电焊机、泵、阀、风机、压缩机、制冷空调设备、内燃机、热处理设备、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等机电设备。 二、产品条件 1.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明令淘汰(限制)的产品设备; 2.技术落后或已有新技术可以替代高能耗的设备; 3.能源效率低于准入值的设备。 三、报送材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