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联合对外发布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强调要加强重点区域产业规划环评,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严防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污染转移。 《指导意见》提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点企业是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 业内人士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有利于在“十一五”节能减排剩下的7个月中提高减排效率,并为“十二五”期间大气发展规划的整体布局创造有利条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个通知很重要。反映出国家在大气控制中的需要。2009年,我国有108个污染物指标不达标,区域污染严重,臭氧、灰霾等污染亟需解决。以前我国对能源活动实施的是一种分散的多部门管理模式,增大了污染控制的难度,这次九部门共同下发通知有利于治理能源行业污染。目前正是中央、区域和地方共同实干的时候。” 政府应严控污染发生转移 《指导意见》提出,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