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扩容:西部开发增收新空间 中国西进再出发,资源成为西部地区新的触发点。 7月5日至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表示,将对西部地区的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目前的“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 这意味着,一个月前在新疆启动的资源税改,将扩大到西部12省(区市)。不惟开征地域扩大,资源种类也有增加。目前的试验,仅针对石油和天然气两类资源品的资源税收进行改革。 此次资源税改扩容,借助于西部大开发再推进的东风。在此项政策宣布之前,西部资源大省就已未雨绸缪。本报记者从陕西、青海、内蒙古等西部省区分别得到证实,在新疆资源税改破冰前后,各地相关调研统计和数据测算工作已然展开。 “一个月前,我们就已在全省部署了整体调研,进行资源税改政策下发前的准备工作,并测算税改带来的地方增收情况。”陕西省财政厅税政处官员告诉本报记者,测算结果将在8月初出炉。 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的,正是资源税率上调给他们带来增收的想象空间。税率由此成为关注焦点。据此前测算,新疆因资源税改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加超30亿元。 “税改后,西部12省(区市)石油和天然气的征收税率将改为目前新疆实行的5%,但煤炭将会根据各省情况确定不同的地区税率。”7月7日,西部某省财政厅官员对本报记者透露,这主要是出于煤炭的行业特征和地区成本收益差别的考虑。 业内人士指出,资源税改扩容,势将盘活西部地区丰富的资源,为西部大开发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而1984年就推出的资源税,也将面临一次颠覆性的税制改革。 西部各省绸缪税改新政 7月7日,中央举行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结束的第二天,西部各资源大省的财政税务系统即召开紧急会议,对会上提及的资源税改“扩容”进行讨论。 “此次总理表态,将煤炭亦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