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十一五”(2006―2010)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最近陆续又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举措,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7月1日,国务院总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审议通过了《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和《2008年推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安排部门分工》。为落实国务院上述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采取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等12项重大举措,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为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完成并公布了去年各省份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完成了对千家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近期也将汇总公布。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有关部门将督促其提出整改措施。 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用地审查、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有关部门还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修)订行业准入标准,加大环评“区域限批”力度。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