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内蒙古、山西、河南等省份煤炭重组实施之后,山东省“煤炭大集团”重组方案亦已敲定。 山东省煤炭重组实行“6+1”模式,即作为龙头企业的兖矿集团保持不动,枣庄矿业、淄博矿业、新汶矿业、龙口矿业、肥城矿业、临沂矿业等6个省管煤炭企业联合组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此番运作,山东将在两年之内培养起紧随神华、中煤之后的亿吨级煤炭集团。山东省国资委给出的解释是:“山东7大煤炭巨头各自为战,竞争激烈,每每发现大型煤田便分而食之。这也造成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的现象。组建大集团一是提高资源利用率,二是增强本省企业扩区域获取资源的能力。” 不惟山东,“十二五”期间,晋陕蒙宁豫等煤炭大省都在争相培养省属煤炭“巨无霸”。地方政府正在逐渐扩大对本地煤炭资源的掌控。 业内人士分析,地方组建煤炭大集团有两层深意:一是地方政府希望在以煤为主的消费时代树立自己的核心地位,掌握煤炭定价、产量的主动地位;二是地方政府希望培养大型地方煤炭国企,与国有煤炭企业竞争。 地方煤炭重组“大跃进” 按照国家能源局“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国内年产亿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达到6-8个,年产5000万吨-1亿吨企业达10个以上,特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一半以上。 同时,“十二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