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信部制定了《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以下是机械部分,其中“直径1.98米水煤气发生炉 ”、“各种容量的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双层固定炉排锅炉除外)” 以及 “1-10/8、1-10/7型动力用往复式空气压缩机” 等位列其中。 机械 1. 热处理铅浴炉 2. 热处理氯化钡盐浴炉(高温氯化钡盐浴炉,暂缓淘汰) 3. 插入式电极盐浴炉 4. 用重质耐火砖作为炉衬的热处理加热炉 5. 燃煤火焰反射加热炉 6. 重质砖炉衬台车炉 7. 手动燃气锻造炉 8. 燃煤锻造加热炉 9. SX系列箱式电阻炉 10. 中频发电机感应加热电源 11. 无磁轭(≥0.25吨)铝壳无芯中频感应电炉 (2015年) 12. 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13. 以焦炭为燃料的有色金属熔炼炉 14. 小吨位(≤3吨/小时)铸造冲天炉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