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顾长虹 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除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执法力度外,我国也出台了一些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环境经济政策。 就税收政策而言,国家既出台了支持和鼓励节能减排的优惠政策,也出台了针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性措施。 江苏省是税收大省,本报记者近日对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领导进行专访,看税收作为国家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工具,如何在促进节能减排中起到相应的作用? 本报记者近日在采访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顾长虹时了解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并计划于7月组织对“两高”及产能过剩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关于有哪些企业可充分运用的推进节能减排的优惠政策,顾长虹对记者进行了详尽解释。 在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记者: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节能减排,也要技术先行。请问如何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 顾长虹:低碳减排,发展绿色经济,技术是关键。国家非常注重鼓励企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投入,对此实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