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东莞市小功率燃煤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财政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批。根据方案,市财政将拿出补助,鼓励企业淘汰改造小工业锅炉。其目的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
需要淘汰或改造的锅炉,包括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共涉及全市千余台锅炉。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补助方案提出,越早淘汰或改造的企业可获得的补助越高。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最高可获补助16万元,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最高可获补助40万元。
千台锅炉需淘汰改造
由于涉及企业众多,分布地域范围广,工业锅炉整治一直都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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